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为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学院复试录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黎青
副组长:周维平、罗豪畅
成员:刘正军、熊明、李娜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周维平
成员:刘行、谭乔红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黎青
副组长:罗豪畅
成员:宋扬、刘正军、孙淑萍、熊明、李娜、罗俊敏、雷东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我院复试分数按下表执行,复试考生需符合《我校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由于我院所有专业的一志愿上线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数,不需要进行调剂。
专业/类型
| 指标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135107美术
| 6
| 347
| 38
| 57
|
135108艺术设计
| 12
| 372
| 38
| 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