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非湖南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湖南考生必须参加湖南省联考且成绩合格,其他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有关政策执行。
学费标准
艺术设计专业8000元/年,动画专业8000元/年(如有变动,以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录取原则
对非湖南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专业和文化考试的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3.75+文化成绩×40%。对湖南进档考生,按湖南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入学及复查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省份及计划
2012年在湖南、山东、河北、江西、山西、湖北、安徽、广东等8个省招收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考生120人,文理兼招,层次为本科,学制为4年。
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有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条件;
2、原则上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热爱艺术和设计事业,有较好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身体健康,无色盲和色弱。
报名方法
2012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一律采用面报,不接受函报。
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所在省招生办公室要求在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时出具的《专业考试报考证》。
考试内容及要求
1、考试科目2门:素描、色彩。素描满分为100分,其中头像素描占70%、人物动态速写占30%;色彩满分为100分。素描注重形体塑造、明暗表现、动态特征表现等,需加考动态速写,考试时间为3小时(含速写考试时间),共1张4开(素描)试卷对折,左边考试素描,右边考试速写;色彩注重色彩表现以及创意思维表达,考试时间为3小时,共1张8开(色彩)试卷。
2、画笔、颜料等画具请考生自备,试卷纸由学校统一提供。
3、考生需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如被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合格证
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2年4月5日前在我校招生网(http://218.75.242.251:8002/)上公布,考生可以上网查询,对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5日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对专业考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务必于4月10日前上我校招生网核准个人报名信息,以便高考录取顺利进行。
招生咨询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3275 58293451
传真:0731-58293452
网址:www.xtu.edu.cn
E-mail:zhaosheng@xtu.edu.cn
我校招生办微博:http://t.qq.com/xtuzsk(腾讯网)